在申请社会团体筹备成立时,发起人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办理机构:陕西民间组织管理局 (简介) 办理地址:西安市西五路64号省农机大厦四层联系电话:(029)87410091 87412202 87291921正 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的文件(一式三份):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对筹备成立社会团体提交文件的要求:
一、筹备申请书
1、阐明成立的可行性及性质、宗旨、任务等;
2、个人发起须有10个以上发起人签名;
3,单位发起须有5个以上发起单位盖章;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格式1)
三、验资报告、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联系方式
1、 由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万元以上验资报告;
2、如是租赁的场所提供一年以上租赁合同,无偿借用的,由提供者出具证明;
3、详细地址、电话。
四、发起人及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
1、 如是单位发起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填写《拟任负责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2)。
五、章程草案(祥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