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记者在煤矿
排队领取“封口费”
今年9月,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矿难事故,一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强烈反响。相关部门随后对涉嫌领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栏目制作公司否认收取“封口费”
《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中称,《安全现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是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相关部委合作协议免费播出的周播公益性安全教育专题栏目。据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月29日回复中国教育电视台称:“收取‘封口费’之说我们绝不存在。”
昨天上午,中国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贴出了“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声明,称9月25日16点左右,《安全现场》栏目制片郭如松驾车前往山西霍宝干河煤矿联系“平安2008”安全发展大讲堂活动及“安全宝典”光盘的销售事宜。因当时该公司人员较忙,并没有进行具体沟通。后经栏目组多次找郭如松本人核实:当天前往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时,他绝对没有与任何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
■向涉事煤矿卖光盘 新闻出版署认定光盘为非法出版物
昨天下午,记者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宣教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时了解到,该台官方网站上的声明已更新为《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声明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有关人员就此事回复中国教育电视台,认为《安全现场》栏目确实向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出售了“安全宝典”光盘。新闻出版总署告知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制售光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该光盘属非法出版物。
■《安全现场》栏目已被停播
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声明称,《安全现场》栏目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和不合适的地点向有关机构推销并出售“安全宝典”光盘,的确是不合时宜的。至于该栏目的从业人员是否有“封口”的嫌疑,则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予以认定。根据中国教育电视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有关条款,中国教育电视台决定正式约见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当面宣布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通报了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该栏目的决定,建议其协助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安全现场》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澄清事实真相。
声明还说,根据协议中“乙方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借甲方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的相关约定,保留对《安全现场》栏目因其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该台造成的损害做出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站上看到,《安全现场》栏目介绍已被撤掉。该栏目于2006年6月26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开播。
■其他涉事媒体对“封口费”事件处理尚未有结果
截至昨天发稿时,记者尚未获得其他几家涉事媒体对于“封口费”事件的回复。